全国首份加热不燃烧卷烟质检报告

俊启 2024-6-16 82 6/16

  编者按 2016年,一种以“加热但不燃烧”为噱头的“低温卷烟”它开始出现在国内市场。一些电子商务平台甚至公开销售,严重影响了卷烟市场的正常秩序。

  面对卷烟市场的新形势和变化,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创新了打假打私的专卖方式,加强了对加热不燃卷烟的监管,不仅开创了此类案件调查的先例,而且创造了典型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行业调查此类案件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2016年,加热不燃卷烟的出现和非法销售严重扰乱了卷烟市场的正常秩序,也给市场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

  2017年5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在《关于加强烟草专卖市场监管的电话会议》上明确提出加强对加热不燃卷烟的监管。

  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响应迅速,部署周密,要求各地市局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严格执行加热不燃烧卷烟的监督原则。

  在没有经验和先例的情况下,浙江省局两年多来一直在寻求新办公室和实施工作。首先,在“浙”它创造了一个又一个模型,成功地探索了一条新的打击加热和不燃烧卷烟的道路。

  创建样本卷:

  全国首份加热不燃卷烟质检报告

  2017年8月14日,一位消费者来到宁波市鄞州区烟草专卖局举报,称他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购买了一个“卷烟”,味道有点不对,怀疑是假烟。

  鄞州区局专卖人员接到举报信息后,立即联系举报人。经过现场初步鉴定,该产品不是假烟,而是假烟“烟弹”——其外观与常规卷烟相似,但烟长比常规卷烟短,属于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

  遵循这个报告信息“顺藤摸瓜”,专卖人员发现,在2017年6月发布禁令并关闭多家销售加热不燃卷烟网店的背景下,该网店仍在销售加热不燃卷烟“烟弹”和“烟具”。

  鉴于重大案件,宁波市局立即向浙江省局报告。浙江省局高度重视这一点,明确要求深入经营,扩大成果。

  但专卖店面前最大的问题是,加热不燃卷烟是国内市场罕见的新型烟草制品。“烟弹”原料是什么?“烟弹”如何定性?是烟草专卖品吗?一系列问题扑面而来。若深入经营这一线索,核实属于非法经营案件,则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时,对产品定性的质检报告将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

  浙江省局专卖监督管理处立即联系浙江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无停滞不前,无观望等待。省烟草质检站有28个规格“烟弹”样品,到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检验,并取得其颁发的鉴定检验证书,确认提交的样品中含有烟碱和烟草N-亚硝胺等烟草特征成分也意味着“填料由烟叶制成”。

  凭检验证明,浙江省烟草质检站严格按照烟丝、烟支、小盒子、条盒到包装、印刷、工艺、标语等工艺进行检验……不要错过一个小细节,仔细梳理。

  三天后,浙江省烟草质量检验站出具的《卷烟真伪鉴定报告》是中国第一份不燃烧卷烟加热报告“烟弹”质检报告“出炉”。报告显示,送检样品由卷烟纸包裹或卷制,符合卷烟生产和包装工艺。“烟弹”填料由烟叶制成,属于烟丝的一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垄断法》的有关规定,烟草属于烟草垄断产品,国家对其生产、销售、进出口实行垄断管理,实行烟草垄断许可证制度。“加热不燃烧卷烟”是烟草制品,完全符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对卷烟的定义,属于新型卷烟。

  全国首份加热不燃烧卷烟质量检验报告为浙江省局破获加热不燃烧卷烟案件提供了有力支持,也为行业破获此类案件提供了可复制和参考的质量检验模式。

  开始第一枪:

  全国首起非法加热卷烟的案件

  宁波烟草专卖局在第一份质检报告的支持下,解决了加热不燃卷烟的定性问题。“8·28”加热不燃烧卷烟非法经营案件侦查“加速键”。

  同时,此案受到高度重视,特别指示“必须找出网络,找出源头,进行纵向打击”。

  “这是中国调查处理的第一起非法加热卷烟经营案件。如何确定复杂的人物关系网络,涉及新的商品、新的犯罪模式、在线交易员、财务和物品的分离?如何固定交易金额、交易记录和其他证据?当时,我们面临着很多问题。”宁波市局专卖处负责人坦言,案件查处之初并没有那么顺利。

  为了把握案件突破的黄金时间,在浙江省局垄断办公室的指导下,鄞州区烟草垄断局与鄞州公安局联合成立了数据分析中心,并与阿里巴巴公司合作“打假特战队”,以“被举报网店”依靠突破口“云端”系统和阿里数据库,收集支付宝、微信等方面的数据信息约200G。

  面对数百万条数据信息,由30多人组成的数据分析团队使用“153”经过一个多月的筛选和梳理,通过分析资金链、货物流向、嫌疑人通信信息、生活轨迹等关键要素,建立数据模型和信息要素的关联,明确不同层次和同一层次团伙之间的关系网络。

  到目前为止,犯罪团伙已经逐渐浮出水面:他们通过黑龙江黑河港从俄罗斯和其他国家走私,以深圳华强北为销售中心,通过互联网平台销售,并将其移交给全国各地的物流公司。犯罪团伙有四个层次的销售网络,层层分销,各级交叉购买,共涉及8个省(区)、直辖市2个,地市15个。

  2017年9月30日,浙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浙江省局专卖检查总队在明确案件与人员关系后,前往宁波市局听取汇报,成立了由省、市三级烟草、公安组成的专案组。

  自2017年11月以来,在大数据技术战术的支持下,专案组先后在深圳、广东珠海、福建福清、海南、北京等地追捕拦截了多名犯罪嫌疑人。

  “刚从深圳回来,我们就去了黑河,当地气温达到零下20摄氏度,蹲下时车要熄火,我们只能缩成一团,‘取暖全靠抖’,连手机都冻得打不开。”说到逮捕的经历,鄞州区局检查中队的一名成员仍然记忆犹新。

  即使取证、收网过程困难重重,专案组人员也从未放慢办案步伐。相反,他们更加坚定了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的决心,边打边查,用线索一步步深入犯罪分子“巢穴”。

  到目前为止,该案已逮捕了17名嫌疑人,涉及俄罗斯和中国十多个省市,涉及数亿元。2017年12月28日,该案被公安部列为监督案件,成为中国第一个加热不燃烧卷烟的部门监督案件。

  对案件取得的成果作出指示——“为打击新烟草办案创造经验提供模式”,并给予特殊表彰。

  打通全链:

  全国首起不燃卷烟走私加热案件

  宁波市公安、烟草部门为打击走私、加热、不燃烧卷烟的违法团伙,再次深入挖掘“8·28”案件线索,并将新线索移交宁波海关缉私局。2018年4月9日,宁波海关命名“NB1807”卷烟走私案件加热不燃烧调查正式启动。

  宁波公安、海关、烟草成立联合总部,成立实体工作组办公室,建立联系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分析案件,实现情报共享和集体调查“会诊”、并案侦查与证据交换,形成三部门协同作战模式,有效推进案件侦破。

  “从近年来的案件调查来看,新烟草产品的走私犯罪行为日益猖獗,已成为我们打击的关键领域之一。希望通过三方合作,形成全国打击新烟草产品走私的高压态势,有效维护市场环境,确保国家利益不受损失。”宁波海关缉私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专案组以走私团伙成员之一的李为中心点,对各种涉案记录和信息进行了全面调查,前后5次到深圳提取近230公斤、15万多份涉嫌快递单。20多名调查人员加班,筛选整理了6000多条有效线索。

  最后,专案组成功锁定了以郑、李、曾为首的提供“清关服务”犯罪团伙,初步判断该团伙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链,集清关、跨境走私、国内分销于一体,即组织国内外货源,收集国内外订单“包通关”公司将产品走私入境,“驼队”负责将货物带到中国,最后由中国的专人负责将产品快递给经销商。走私产品主要来自日本、俄罗斯和其他国家。

  随着调查的逐步深入,工作组意识到,就案件而言,案件的复杂性、涉案人员的数量和覆盖范围远远超出了仅在一个省几个城市破案的能力。

  2018年7月27日,在三方上级部门的协调下,宁波召开了28个海关直属关区、12个省、直辖市烟草部门和浙江省公安机关“NB1807”走私案件协调会。宁波海关缉私局将800多条线索移送全国海关28个直属关区缉私局。各单位明确职责,注重合作,共同打击,遏制此类案件频发。

  至此,此案来自浙江省“单兵作战”变为全国“联动出击”,由地区实现“点式抓捕”向全国“网状式抓捕”的转变。

  一个半月后,新卷烟走私案件推广会议在杭州举行。会议通知了“NB1807”专卖司、海关总署缉私局负责人再次强调,要认识到走私新卷烟的社会危害和对国家税收的侵蚀性,坚决打击新卷烟。

  采取有关海关缉私局的边控措施,形成了全国统一的打击矩阵,涉案嫌疑人纷纷落网。其中,一名嫌疑人负责在俄罗斯莫斯科供货,极其狡猾,行踪不确定。经过多方努力,公安部猎狐办带领专案组赶赴莫斯科,成功劝他自首。针对另一名海外嫌疑人,专案组于今年6月发布“红色通缉令”在此基础上,已正式向日本提交引渡申请,启动引渡手续。

  作为第一个公安、海关、烟草联合案件和公安部、海关总署联合监督加热不燃烧烟草产品走私案件,案件完全摧毁了从销售终端到国外顶级供应源犯罪链,实现加热不燃烧香烟非法进入国内非法销售行为的整个链打击。

  截至目前,“NB1807”专案共查46万余条走私加热不燃烟,案值4亿元,33名犯罪嫌疑人被捕,其中1名在国外成功被捕。

  浙江省局在连续破获两起加热不燃烟大案后,迅速部署全省开展专项行动,对加热不燃烟新产品进行集中整治,掀起了打击加热不燃烟大案的高潮。

  目前,浙江省11个地区已成功调查加热不燃卷烟网络案件,实现了包括山区、岛屿在内的全省打击“满堂红”。其中,舟山作为浙江省最小的城市,坚持此类案件的调查“小岛也可以办大案”2019年3月以来,普陀、岱山、舟山、嵊泗四起案件相继关闭。央视《新闻联播》对此进行了报道,引起了业内外的广泛关注。

  截至2019年11月,浙江省共破获加热不燃卷烟案件104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追究刑事责任470人,涉案金额22.57亿元,是我国破获案件数量和刑事责任人数最多的案件。

典型经验

勇敢地站在潮头,敢为先

本报记者 王林 通讯员 楼倩倩

  通过走私渠道进入中国市场的新型烟草产品,不仅会扰乱中国卷烟市场的秩序,影响中国新型烟草产品的发展,还会严重影响中国的烟草税收。

  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始终坚持坚持“实事求是,走在前列”,坚持“两个至上”行业的共同价值观是不可动摇的,国家利益比一切都重要。在全国启动第一枪加热不燃烧香烟监管后,应对形势,寻求创新,为全国加热不燃烧香烟案件提供了可复制和参考的经验。

  数据“破题”,加强精准打击

  依托互联网运营,新卷烟案件的交易流程更加隐蔽,网络层次更加复杂。针对这种情况,浙江省局不断创新和完善监管方法和模式,建立起来“平台运营、数据驱动、云监管、一网通”的“互联网+垄断”模式。其中,“云上监管”监管系统采用智能采集、深入分析、准确打击涉烟数据三步法。

  在调查案件的过程中,浙江省局总结形成了一套“153”打假打私工作法,即依托公安部门和阿里平台建立的“1”信息、行为、资金、物流和关系在阿里数据库中转移“5”并建立相关的逻辑关联,再利用资金链、货物流向、生活轨迹“3”大分析法绘制犯罪网络全息图,实现准确打击。

  机制“破局”,加强联合监督

  早在2014年,海关总署、公安部、国家烟草垄断局就联合发布了《走私烟草垄断重大案件监督制度》,为三方合作搭建了良好的平台。

  浙江省局高度重视打假打私合作机制的顶层设计,不断引导地方市局通过线索共享、综合判断、联合侦查等方式,进一步深化与公安、海关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合作机制,探索新的部门联合监督模式。其中,在调查中“NB1807”在一系列项目中,宁波市公安、海关、烟草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预防和打击烟草走私犯罪的合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完善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流程,确保案件管辖权、调查、证据收集、转移等工作的无缝对接。

  队伍“破冰”,加强质量提升

  在“互联网+”在此背景下,浙江省局始终坚持把培养团队的新能力作为顺应垄断监管新形势的切入点,认真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使团队的专业思维和专业素质能够跟上时代的发展和模式的变化。

  以“大讲堂”、网络课堂、“四个一遍”浙江省局以物流配送、大数据监管等管理热点难点为载体,通过平面培训促进技能共享和知识共享,不断提高垄断团队的大数据收集、加工、分析和应用能力,在工作实践中培养敬业、勤奋、专业的垄断团队。

  经历了许多风雨,关山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这场打击加热不燃卷烟案件的持久战中,浙江省局将继续不畏艰难,勇挑重担,誓言与涉烟违法行为斗争到底。

典型案例

  宁波鄞州“8·28”互联网销售加热不燃烧卷烟案例

  2017年12月,宁波鄞州烟草与鄞州公安经济调查成功破获“8·28”全国首例特大互联网销售加热不燃卷烟部督案件。

  本案查获3000多支加热不燃卷烟,涉案金额超过1亿元,涉及广东、福建、北京、黑龙江等省市的犯罪嫌疑人17人。

  宁波鄞州“3·18”互联网销售加热不燃烧卷烟案例

  2018年,宁波鄞州成功挖掘出一起涉及深圳、广东、广州、新疆霍尔果斯、内蒙古满洲里、黑龙江绥芬河等六个省市的特大互联网销售加热不燃卷烟案。

  本案共逮捕犯罪嫌疑人8人,其中判决4人,逮捕2人,取保候审2人,查获加热不燃卷烟3428条,总金额1.27亿元。

  宁波鄞州“NB1807”销售加热不燃烧卷烟案件

  2018年,宁波鄞州“NB1807”共有33名犯罪嫌疑人被逮捕,该团伙涉嫌走私和加热46.3万多支卷烟,涉税2.5亿元,涉及全国31个省市。

  温州“6·20”跨境销售加热不燃烧走私卷烟和烟弹网络案例

  2018年,温州市“6·20”跨境销售加热不燃烧走私香烟和烟弹网络案件价值1710万元,涉嫌逃税1130万元,逮捕10名嫌疑人。

  嘉兴香烟价格“3·01”网络销售加热不燃烧卷烟网络案例

  2019年,嘉兴市“3·01”互联网销售加热不燃烧卷烟网络案逮捕涉案人员12人,逮捕犯罪嫌疑人4人,取保候审8人,核实分销零售点34个,涉案金额3000万元。

  湖州长兴“5·12”非法经营加热不燃烧卷烟网络案件

  2019年,湖州市长兴县“5·12”涉案人员14人,其中依法逮捕6人,取保候审6人,拘留2人,查获实物烟弹1400余枚,涉案价值5000多万元,涉及北京、广东、吉林、黑龙江、云南、山东等省市。

  绍兴“12·11”互联网销售加热不燃烧卷烟案例

  2017年,绍兴市“12·11”互联网销售加热不燃卷烟案逮捕了18名嫌疑人,其中12人被逮捕,6人被保释候审;查获1302.7种非法卷烟,金额2000万元,涉及浙江、上海、天津、广东、黑龙江、新疆等10多个省市。

  金华浦江“3·20”互联网销售加热不燃烧卷烟案例

  2018年,金华市浦江县“3·20”互联网销售加热不燃烧卷烟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网上追捕1人,查获加热不燃烧烟草产品4225件,查处工作室2个,仓库1个,物流站1个,涉案金额约1亿元,浙江、广东、福建、湖北、天津、黑龙江、吉林、新疆等十多个省市。

  台州玉环“4·02”销售走私加热不燃烟网络案件

  2019年,台州玉环市“4·02”销售走私加热不燃烧卷烟网络案共核实涉案人员43人,其中11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个破坏窝点,现场查获加热不燃烧卷烟842条,涉及浙江、辽宁、山东等21个省、日本等地。

  舟山岱山“1·27”非法经营加热不燃烧卷烟网络案件

  舟山市岱山县2019年“1·27”非法经营加热不燃卷烟网络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网上追捕1人,查获2085.4条加热不燃卷烟,涉及广东、浙江、北京、吉林、河北、黑龙江、广西等省市。

  杭州临安“7·07”销售加热不燃烧卷烟网络案例

  2019年,杭州市临安区“7·07”销售加热不燃烧香烟网络案件摧毁了7个窝点和仓库,逮捕了11名嫌疑人,其中10人被拘留,1人被保释候审,共查获了2870支加热不燃烧香烟,涉及数千万元。

  孙军帅整理

- THE END -

俊启

6月16日20:49

最后修改:202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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